今年首六个月,有910间脏食物业处所被勒令关闭

2024-11-01 17:11来源:本站编辑

1月至6月,卫生部检查了63784个场所,其中910个因缺乏清洁而被勒令关闭。

在周三(10月30日)的一份声明中,该部门表示,在此期间共发布了16415份违反1983年《食品法》第32B条的通知。

据调查,在全国94275名食品管理人员中,有84.7%(79818人)接种过伤寒疫苗。

据马来西亚新闻社报道,该声明称:“已经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和业主采取了执法行动。”

另请阅读:对食品安全的强烈抗议

卫生部表示,已注意到《星报》10月27日一篇题为《食品安全引发强烈抗议》的报道,并严肃对待。

该报告提到了食品店的不卫生行为,并呼吁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经营者采取严格措施。

卫生部表示,根据《食品法》第11条,可能对肮脏或不洁食品经营场所的所有者采取的执法行动包括下令关闭经营场所不超过14天。

那些藐视该指令的人可能会被起诉,如果罪名成立,可能面临最高5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卫生部还表示,2009年《食品卫生条例》列出了食品场所的卫生规定、涉及食品和器具的处理方法以及运输,该条例有33项可合并的违法行为。

另请阅读:“确保员工在正确的食品处理方面接受了良好的培训。”

未能支付罚金的个人可能会被起诉,如果罪名成立,将被处以最高1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两年的监禁。

食环署提醒所有食物业处所业主及食物处理人员,继续保持良好的食物卫生及安全措施,并遵守订明的法律规定,以保障公众健康。

该声明补充说:“建议公众通过光顾显示卫生部清洁安全认可标志的清洁食品经营场所来实践‘观察和选择’。”

报告称,“看、闻、尝”是避免食物中毒的第一步,也是最简单的一步。

卫生部补充说,那些打算在社交媒体上上传与食品卫生和安全有关的照片或视频的人,应指明有问题的场所的位置,以便当局立即采取行动。

×

电花资讯声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